2013年2月15日 星期五

由『勞保年金改革方案』看見政府變成謊言專家及詐欺集團

憂勞保年金改革 勞保局湧人潮
勞保勞退給付定存於銀行還低,還有人要繳勞保嗎?

龍年最後一個上班日,大家忙著準備過年,但也有人忙著到勞保局排隊,因為行政院日前公佈的勞保年金改革方案,未來將繳多領少,讓很多勞工朋友擔心退休生活沒保障,打算先領了,還痛批政府亂搞,本來年金就不多了,還要減少,退休生活不知道該怎麼過。

小年夜早上,勞保局才開門兩個小時,已經叫號叫到100多號,許多人都想趕在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來算自己勞保年金到底可以領多少錢。

擔心退休生活沒保障,因為根據行政院提出的年金改革方案,未來投保費率將逐年提高到19.5%,等於保費加倍,但給付金額卻恐怕打8折,也難怪勞工心急,勞保局裡,不只年屆退休的勞工,三五成群,一起來諮詢,也有人還沒到達請領年資,但已經不願再等。

為勞工抱不平,4月底年金法案送到立法院,藍綠激烈攻防勢必難免,勞團也揚言,不惜發動抗爭,新年過後,改革大戰才要開始。

由『行政院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公布後民眾關心問題 Q&A』看

Q1為什麼要改革?改革方案的內容是什麼?
A:一、勞保因為長期採低費率高給付,98年年金實施後,加上高齡化及少子化的趨勢,讓勞保財務嚴重失衡;為了讓制度永續經營,避免過度加重下一代的負擔,必須從制度面改革,才能化解危機。
二、改革方案內容如下:
1.政府編列預算訂定撥補原則;
2.合理提高未來勞保基金的投資運用效益;
3.年金「年資給付率」:
【甲案】仍以現行1.55%計算,等到每人領取年金總金額超過一次給付之次月起,再改按原領年金金額的70%發給;
【乙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以1.55%計、逾3萬元部分以1.3%計;
4.「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從現行最高60個月,每年增加12個月,逐步增加到最高180個月的平均來計算;
5.「費率」採漸進調整,於104年調至9%(不含就保1%),其後每年繼續調高0.5%,至125年調整至上限19.5%;
6.「退休年齡」仍採現行規定到115年達上限65歲。


少領也只是淹蓋勞保經營與制度問題
疑點
  • 為什麼 “高齡化及少子化的趨勢,讓勞保財務嚴重失衡” ? 勞保財務結構是由雇主 70%、勞工 20%、政府 10% 繳費構成之勞保基金系統來給勞工來支付勞工勞保退休給付,屬於勞工退休資產,錢已經先繳了由政府代管,不先了解勞保基金怎麼支出反找不相干的理由搪塞,高齡化及少子化若不是勞工退休也用不到勞保基金的錢根本無關,怎會把勞保基金經營不善推給不相干的因素?
  • 新的改革是越年輕繳的多領越少,是加重下一代的負擔,怎會是 “為了讓制度永續經營,避免過度加重下一代的負擔” 呢?
  • 依實際勞工個人投保等級 20 當例子,勞保費合計月繳 3400 NT,30年資年復利4.025%累計勞保金儲備約是 2368786 NT 勞退給付月領 19530 NT,若65歲退休可領 10年到 75歲,國人男性平均壽命 76歲,近期勞保又調高,勞保基金根本不可能倒;怎會調高至上限19.5%?這等於勞保費漲了 116%,那還有勞工要繳勞保嗎?
  • 勞工個人投保等級 20 當實際計算例子,若依過去30年之年定存利率計算,將勞保費合計月繳 3400 NT都存進銀行定存,30年之累計含息之勞保費將達到 2524219 NT,遠高於勞保一次勞退給付 1890000 NT 及 10年月領勞退給付 2342600 NT,若勞保局好好經營,只用在勞工退休給付福利上,勞保基金怎可能會倒?
  • 將勞保費由 9% 調高至上限19.5%,意味每年勞工非退休之社會給付將占一半支出?
  • 所以由勞工勞保費合計月繳累計含息計算很清楚看見勞保經營的嚴重兩大問題,不去檢討改革勞保經營缺失,卻去調高勞保費淹蓋經營缺失,很奇怪啊?
    • 勞保基金經營不善,政府一直無法講清楚,勞保新制以來,沒有太多勞工領勞退給付,錢為什麼不見了
    • 勞保給付有多少比率花在非勞工勞退給付部份啊?這不是原先勞工與雇主繳勞保要承擔之勞工社會福利,怎不見勞保改革方案將非退休福利如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職災醫療給付、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支出移至政府社會福利支出呢?這支出會讓勞保的帳目不清,也讓政府一直被懷疑挪用勞保退休給付。
    • 勞工投保等級 20 實際例子計算,可發現勞保基金經營不善及勞工非退休之社會給付產生之勞保支出與虧損是相當嚴重的,馬總統若去相信勞保局提出之改革那不是『笨』嗎?屬下淹蓋經營不善之事實都不能查覺,如何當一位好總統?
Q2:不是說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嗎?為什麼政府不能足額撥補勞保的虧損?
A:勞保是由政府辦理的社會保險,日前政府已明白宣示會負起勞保最後支付責任,不可能讓勞保倒閉,所以改革方案裡已規劃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一定金額(第一年200億元,以後視經濟狀況調整)來挹注勞保基金,但不會是一次補足,而是視國家整體財務狀況採逐年補撥的方式進行。




疑點
  • 為什麼在主計處歲出看不見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一定金額 ? 
  • 由過去累計虧損預估計算,每年200億元要補上150年以上,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撥補金額太少會發揮不出作用,初估至少每年要補上350億元。
  • 國家整體財務狀況採逐年補撥的方式進行,條件不清楚,是否只是騙騙勞工? 

Q5:「領少」是怎麼一回事?勞保年金的「年資給付率」會減少嗎?
A:年金「年資給付率」的【甲案】仍是用現行每年1.55%計算,等到每人領取年金總金額超過一次給付之次月起(平均是第8年以後),再改按原領年金金額的70%發給。如果用領取22年的平均餘命來計算,總領取的年金金額比原來的制度大約打了8折。【乙案】是按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以現行1.55%計、逾3萬元部分以1.3%計;所以平均投保薪資在3萬元以下的退休勞工年金金額不受影響,超過3萬元的退休勞工,只有超過3萬元的部分減少為1.3%,可保障平均投保薪資較低的弱勢勞工,兼顧社會保險所得重分配的功能。初期對勞保財務的節流效果雖然較有限,但隨著日後平均投保薪資逐年上升,「年資給付率」1.3%的適用範圍將漸進擴大,長期而言,具有漸進調整勞保財務的效果。



問題嚴重
  • 少領勞保退休年金是很奇怪之改革, 依30年年資實際計算11年月領勞退給付累計之例子計算,就已經遠低於30年含息之勞保費金額,再少領勞保退休年金,那還有勞工要繳勞保嗎?
  • 政府應該問勞保局為什麼勞保基金的經營,到最後勞工要退休時才發現錢不見了? 為什麼無官員追究勞保經營不善之職責?
  • 少領勞保退休年金是無法解決勞保經營不善虧損不補及挪用去當勞工非退休福利支出之事實,勞工非退休福利支出應該由主計處編列社會福利去支出,不應該一再延用錯誤制度
  • 2015 勞工繳的綜所稅約 3100億,而勞保保費收入約2400億,勞保基金投資收入約228億,勞保現金已付約1450億(其中有幾百億屬於勞保社會普通事故保險支出),而政府支出給勞保及就業補助才 686億,普通事故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應由勞工繳的綜所稅來支出, 不應該由勞工保險來支出。勞委會定的法規是壓榨、挪用勞保費主因,造成政府支出給勞工福利過低主因,而且,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未經全體勞工同意。更何況政府仍虧欠勞保上兆未分期攤還,不該再壓榨、挪用勞保費。(勞工須要求勞保局每年更新勞保基金收支財報,由勞工直接監督)。
  • 真正害勞保是『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 普通事故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應由勞工繳的綜所稅來支出。2012 勞工繳的綜所稅約 2900億, 而政府支出給勞保及就業補助才 685億, 普通事故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應由勞工繳的綜所稅來支出, 不應該由勞工保險來支出。勞委會公務員定的法規是壓榨勞工,造成政府支出給勞工福利過低主因。這規定未經全體勞工同意
  • 兩黨勿再欺騙勞工了,勞工正醞育下一次台灣的革命,嚴格檢視兩黨勞保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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