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 星期日

台灣為什麼變成詐騙集團王國?主因仍是刑法只重視坐牢年限,不重視犯罪應該終身還錢,結果造成台灣變成詐騙王國

希臘破獲大型詐騙集團 約120台人涉案

外交部昨晚指出,根據我方掌握的訊息,希臘警方昨天破獲大型詐騙集團,由於遭逮捕人士有逾百人為華裔,傳出可能有台灣人士在內。外交部今日證實,其中約有120多位台灣人。

外交部發言人王佩玲昨晚指出,外交部昨晚接獲駐處傳回來的通報,指希臘警方破獲了一個大型的詐騙集團,遭逮捕人數達到130人左右,嫌犯除了3名是希臘人士外,其他均為華裔。

根據《中央社》報導,今日外交部證實,其中遭逮捕的華裔有120多位為台灣人,目前我國駐希臘代表處已成立專案小組處理,此外外交部強調,若日後犯嫌遭希臘當局裁定驅逐出境,將全力爭取遣返回國受審。


警界捲風暴 爆吸金詐騙百億

台北市警局蔡姓前偵察隊小隊長與數個分局多位現任與退休官警涉嫌涉入吸金集團,自2012年起佯稱投資澳門銀河渡假城名義為由吸金,吸收眾多現任及退休的警界人士當下線,不法獲利逾新台幣46億元,其中光南投縣議會前秘書林博文就被詐騙2億5千萬元。

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及警察政風單位等多個單位,發動搜索、約談多名被告。據了解,有眾多現任及退休的警界人士涉入,也有不少受害人是警察或警眷。

檢警調查,此集團徐姓首腦及成員以加入澳門銀河渡假城紅利貴賓會為由,招攬會員及下線,聲稱投資年息達20%至60%,可分配賭場紅利並按月給付,招待出國旅遊,期滿還可領回本金。

部分警官被約談

據指出,目前專案小組清查一名會計帳戶,就查出涉嫌吸金金額高達46億元,全案不法獲利金額恐破百億元。此外,除退休的蔡涉案,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潘姓偵查隊員也被懷疑捲入吸金,全案調查釐清中。

台北市警察局指出,檢調偵辦的警界吸金案,是警察局政風室、督察室接獲線報後,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目前確定涉案的人包括松山警分局已退休蔡姓小隊長,及原松山警分局偵察佐、現在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偵查隊服務的潘姓偵察佐,另一王姓內湖偵查佐;警察局表示檢調還約談其他警員,不過都是以證人身分應訊。吸金又詐騙8億 育富投資張宏麒重判22年

男子張宏麒以辦理詢價圈購的準上市櫃公司股票(IPO,即首次公開募股,上市櫃交易股票)當幌子,向民眾誆稱有特殊管道可免公開抽籤取得股票,可獲利30%以上,從102年起向上百名投資人吸金超過5億,另以投資土地為由,詐財3億1530萬。張雖認罪,但沒賠償被害者,新北地院依詐欺186罪,判張22年徒刑,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

被害者於案發後提出8億餘元求償,合議庭針對吸金部分,已判張賠償近5億元,土地投資詐欺部分,因另有共犯,裁定移由民庭審理。據查,張男曾在高雄以相同手法吸金,被查獲後獲緩起訴,竟另起爐灶成立育富投資公司繼續吸金。

從102年起,他在新北市、高雄等處,以口頭向熟識的友人鼓吹加入投資,再透過友人牽線拉人、或舉辦說明會方式,誆稱有特殊管道可不經公開抽籤,就能用承銷價「圈購」準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只要上市櫃當天可立即售出,可獲取高額價差,每3個月發放獲利1次,獲利有30%以上。

初期,張為了誘使被害者進入圈套,有依約給付紅利,以致於被害者誤信投資安全無虞,加碼投資,或介紹、分享親友參加,張另又透過其他成員,拉人投資,總計吸金超過5億,但他根本沒投資股票,而是拿新會員的投資金付給舊會員當紅利,由於已入不敷出,前年12月開始避不見面,投資人懷疑受騙,因此檢舉。

不僅如此,102年10月間,張男還向4名投資人佯稱有土地買賣投資,目前選中新店某筆土地,且是捷運預定地,談定以每坪20萬價格買入,計畫以每坪35萬元出售,已找到買家,約2、3個月後可售出,詐得3億1530萬元。

審理時,張男認罪,合議庭認為,張詐騙所得合計8億元,犯罪時間長達2年以上,危害社會秩序甚鉅,且至今資金流向不明,雖他表示願賠償,卻無實際行動,至今一個都沒賠,難認有悔意,重判22年,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146萬元;可上訴。

警察局表示,對於這起警界吸金案,警察局會全力配合檢調偵察,絕不會護短。

北市中正二警分局潘姓偵查佐也被控涉入吸金集團,台北市調查處今天上午派三名調查人員,到分局偵查隊辦公室進行搜查,帶回潘姓偵查佐訊問,現場並無查扣任何物品。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表示,潘姓偵查佐前年11月到分局任職,在第六小隊出缺席正常,不會無故遲到早退,平時與同事互動良好,績效也都很好。今天市調處來搜索,說懷疑潘涉入不法吸金,大家都嚇一跳。

吸金又詐騙8億 育富投資張宏麒重判22年

男子張宏麒以辦理詢價圈購的準上市櫃公司股票(IPO,即首次公開募股,上市櫃交易股票)當幌子,向民眾誆稱有特殊管道可免公開抽籤取得股票,可獲利30%以上,從102年起向上百名投資人吸金超過5億,另以投資土地為由,詐財3億1530萬。張雖認罪,但沒賠償被害者,新北地院依詐欺186罪,判張22年徒刑,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

被害者於案發後提出8億餘元求償,合議庭針對吸金部分,已判張賠償近5億元,土地投資詐欺部分,因另有共犯,裁定移由民庭審理。據查,張男曾在高雄以相同手法吸金,被查獲後獲緩起訴,竟另起爐灶成立育富投資公司繼續吸金。

從102年起,他在新北市、高雄等處,以口頭向熟識的友人鼓吹加入投資,再透過友人牽線拉人、或舉辦說明會方式,誆稱有特殊管道可不經公開抽籤,就能用承銷價「圈購」準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只要上市櫃當天可立即售出,可獲取高額價差,每3個月發放獲利1次,獲利有30%以上。

初期,張為了誘使被害者進入圈套,有依約給付紅利,以致於被害者誤信投資安全無虞,加碼投資,或介紹、分享親友參加,張另又透過其他成員,拉人投資,總計吸金超過5億,但他根本沒投資股票,而是拿新會員的投資金付給舊會員當紅利,由於已入不敷出,前年12月開始避不見面,投資人懷疑受騙,因此檢舉。

不僅如此,102年10月間,張男還向4名投資人佯稱有土地買賣投資,目前選中新店某筆土地,且是捷運預定地,談定以每坪20萬價格買入,計畫以每坪35萬元出售,已找到買家,約2、3個月後可售出,詐得3億1530萬元。

審理時,張男認罪,合議庭認為,張詐騙所得合計8億元,犯罪時間長達2年以上,危害社會秩序甚鉅,且至今資金流向不明,雖他表示願賠償,卻無實際行動,至今一個都沒賠,難認有悔意,重判22年,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146萬元;可上訴。

分析
  • 台灣從事吸金詐騙犯人,都知道關一關就沒事,錢藏起來日後出獄就可以花,這促使吸金詐騙犯人越來越多,因為,刑法只重視坐牢年限,不重視犯罪應該終身還錢,結果造成台灣變成詐騙王國。
  • 台灣吸金詐騙法律必須是雙管齊下,才能改善這狀況,不至讓台灣詐騙犯罪持續惡化
    • 刑法重視坐牢年限要長,在獄中須打工還錢給債權人;
    • 出獄的犯罪人需要終身還錢的判決,這樣犯罪人就無法關一關就沒事,犯罪人算一算滑不來就沒有人願意做終身還錢的賠錢犯罪的事;
    • 在終身還錢期間,支助出獄的犯罪人日常生活,也會被起訴,逼迫藏錢共犯難以支助出獄的犯罪人。
    • 呼籲台灣刑法針對吸金詐騙有做牢終身還錢的判決。因為,多少家庭悲劇來自吸金詐騙,政府卻沒有一套很有效降低吸金詐騙犯罪率方法,等於是無效的政府體系。
    • 台灣的刑法不管在食安、吸金詐騙都只重視坐牢年限及政府罰款,非常不重視被害人賠償及還款,很奇怪的政府,人民繳稅給政府就是希望政府保護人民,若人民受害可以經政府得到賠償才稱上政府保護人民,而現在刑法卻不強調讓受害人可以經政府得到賠償。
      • 台灣法院、檢方之所以不被人民信任,真正主因就是政府無法保護好人,而許多賠償都是政府罰款先,受害人賠償則不被重視,這種政府怎可能獲得人民支持!
      • 台灣警察雖有很好的,但大部分時間人民看見警察是在開交通罰單,真正人民報案如偷竊、詐騙等,卻少有破案
      • 台灣政府不管在食安、吸金詐騙、海外受害都得不到政府保障,甚致食安、吸金詐騙都是政府在拿罰款,搞到警察、檢調大部份都是開罰單,非常不重視被害人賠償及保護,人民怎會支持政府呢?
      • 檢調在食安、吸金詐騙洗錢破案速度都很慢,受害人大都得不到賠償且不被重視,而且,不重視受害人參與調查。
      • 要民調好,只要治好食安問題、吸金詐騙,人民普遍將支持執政黨,因為過去都做不好,人民活在食安問題、吸金詐騙恐懼中
      • 從參考案件發現最大問題是檢調法官系統,常常放縱吸金詐騙集團,執政黨若不能整頓檢調法務系統,定義出任何人拿到吸金詐騙集團的錢屬於非法所得應繳回賠償被害人,且辦案期間先封鎖相關帳戶,通常都造成被害人拿不到賠償及部分詐騙的錢歸還被害人,應該說檢調法務系統保護被害人爭取賠償大都不夠努力,造成嚴重社會問題。
    • 台灣會變成食安問題王國、吸金詐騙王國,主因仍是政府刑法重視被害賠償還款。唯有政府刑法重視被害賠償及終身還款,犯罪人覺得無利可圖,自然就沒人想做這種犯罪的事。
參考: